SERVICE

服務項目

分類選單
工商登記服務

工商登記服務

服務項目

公司及行號設立登記 工廠設立登記
工商登記服務:
(1)

公司及行號設立登記 工廠設立登記

(2)

公司及行號變更登記 工廠變更登記

(3)

公司及行號停業及歇業登記 工廠停業及歇業登記

(4)

各類許可執照之申請 進出口業務之申請

(5)

勞保健保業務之申請 投資抵減之申請

行號設立

設立流程 : 行號名稱預查 1-2天 → 營利事業登記 2-7天 → 稅籍登記 3-10天

 

應備文件 :

1

依序排列提供3-5個行號名稱

2

資本額不限(25萬內不需資金證明,50萬以上須會計師簽證)

3

股東身份證影印本

4

行號設立地點之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,建物使用執照影印本

5

行號設立地之租賃契約書及房屋稅單影印本

有限公司設立

設立流程 :

公司名稱預查 2-3天 → 資本額存入銀行 3天 → 會計師簽證 2-3天

營稅籍登記 3-10天 →  利事業登記 2-7天 →  公司設立登記 2-7天

應備文件 :

1

依序排列提供3-5個行號名稱

2

資本額不限(25萬內不需資金證明,50萬以上須會計師簽證)

3

股東身份證影印本

4

行號設立地點之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,建物使用執照影印本

5

行號設立地之租賃契約書及房屋稅單影印本

股份有限公司設立

設立流程 :

公司名稱預查 2-3天 → 資本額存入銀行 3天 → 會計師簽證 2-3天

營稅籍登記 3-10天 →  利事業登記 2-7天 →  公司設立登記 2-7天

應備文件 :

1

依序排列提供3-5個公司名稱

2

資本額不限(須會計師簽證)

3

股東身份證影印本

4

公司設立地點之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,建物使用執照影印本

5

公司設立地之租賃契約書及房屋稅單影印本

新北市注意事項:

一、

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:原則上皆可登記。

二、

五層樓以上建築物 :使用執照上所標示之使用用途須為辦公室或店舖。

台北市注意事項:

一、

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其中斷營業未滿二年

二、

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(如註明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等)

三、

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(如註明住宅、集合住宅等)須符合下列核准條件:

(1)  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以上

(2)  面臨八米以上道路(使用分區為商業區者不受限)

證明文件:

(1)

分區使用證明

(2)

使用執照平面圖

(3)

建物謄本

(4)

測量成果圖

(5)

地籍圖

(6)

套繪圖

變更登記:

行號變更:

負責人變更(需決、清算申報)

資本額增資、減資

地址變更

商業名稱變更

營業項目變更及增加

停業登記

復業登記

歇業註銷登記等等。

有限公司變更:

負責人變更

資本額增資、減資

地址變更

公司名稱變更

營業項目變更及增加

停業登記

復業登記

歇業註銷登記

董監事改選等等。